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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市公安局 2017年度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报
【信息来源】 【发布日期】2018-01-10 【打印】
现将2017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行政诉讼的基本情况
2017年度,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,2016年度,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,与去年同期相比,增加行政诉讼案件8件,增加88.9%。在今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中,已结15件,占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88.2%;未结2件,占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11.8%。
二、行政诉讼涉及的单位及部门
在今年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,我局以被告身份参加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,与其他分县(市)局为共同被告的身份参加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。在我局以被告身份参加出庭应诉的7件行政诉讼案件中,涉及市局办公室2件,为一审;涉及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4件,其中一审1件,二审2件,再审1件;涉及市局治安支队1件,为一审。在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参加出庭应诉的10件行政诉讼案件中,诉顺庆区公安局4件,其中一审2件,二审2件;诉高坪区公安分局2件,其中一审1件,二审1件;诉阆中市公安局2件,一审2件;诉仪陇县公安局2件,其中一审1件,二审1件。
三、行政诉讼涉及的事由
在原告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,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有17起,其中,不服行政处罚9起,占行政诉讼事由的53%;认为公安机关不作为2起,占行政诉讼事由的11.8%;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起,占行政诉讼事由的11.8%;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起,占行政诉讼事由的11.8%;要求确认公安机关公告违法1起,占行政诉讼事由的5.9%;要求政府信息公开1起,占行政诉讼事由的5.9%。
四、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况
在2017年度办理的17件诉讼案件中,一审维持7件,驳回3件,撤诉1件;二审维持3件,未结2件;再审驳回1件;全年我局无败诉案件。
(一) 以市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情况
市局办公室:涉诉行政案件2件,一审裁定驳回行政诉讼申请2件。
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:涉诉行政案件4件,一审判决维持1件、裁定驳回1件;二审判决维持1件;再审裁定驳1件。
市局治安支队:涉诉行政案件1件,一审裁定按撤诉处理1件。
(二)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参加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情况
维持顺庆区公安局决定4件,在行政诉讼中一审判决维持2件,二审判决维持1件,二审未结1件;维持高坪区公安分局决定1件,在行政诉讼中一审判决维持1件,二审未结1件;维持阆中市公安局决定2件,在行政诉讼中一审判决维持2件;维持仪陇县公安局决定1件,在行政诉讼中一审判决维持1件,二审判决维持1件。
五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
在2017年度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,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2起,占出庭应诉案件总数的13.3%
南充市公安局
2018年1月5日